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通过此次公告,对合作市环城东路二期道路及给排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调查,主要以公示及发放调查问卷形式进行调查,力求做到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⑴项目名称:合作市环城东路二期道路及给排水工程 ⑵建设地点:合作市东城区 ⑶建设规模:该道路起点位于省道306原有绍玛沟桥头与环城东路一期道路相接,途径绍玛沟桥,沿着规划线路,经过桑曲东路延伸段,至弘源煤场桥头南侧,路线全长944.82m,红线宽度3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为40km/h。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以及道路绿化、交通附属工程。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 联系人:秦站长 联系电话:1389397590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1869316471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承接委托后组建环评课题组进行现场踏勘,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按照《导则》要求,对项目区因工程建设所涉及到的环境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结合项目区自然、社会环境现状及项目建设特点,针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工程措施及环保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建设单位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单位、团体,就该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1、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染治理和防治措施方面的意见建议。2、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在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截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