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作讯 近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关于开展单管户提取比对及核实调整工作的通知》,合作市国地税局组织人员对辖区单管户数据进行提取比对。 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对地税单管户的税源核查工作。将需核查的管户分发给管理员,以上门和登陆金税三期系统为主,按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法人等为关键字,与营业执照、国地税纸质登记证同金三系统进行信息核对,查询分析,分情况处理,统计各类单管户形成的数量及占比情况,并及时与地税管理部门取得联系,调取地税单管户企业基本信息和申报数据予以核实;管理员根据《地税单管户核查情况记录表》的要求,下户调查,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确认企业是否从事国税管辖的经营业务;对纳税人应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应申报而未申报收入的,管理员发出书面通知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征管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李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