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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法院成功调处一起纠纷案件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7年10月10日 来源: 甘南日报
作者:罗平雄


  本报临潭讯 近日,临潭县法院办案人员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紧密协作,成功调处一房屋租赁纠纷案件,消除了一起严重社会治安隐患。
  2014年,临潭县华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何某双方口头约定:将西道堂大厦华东超市一楼服装区摊位及临潭县临宾商住楼的二楼服装区摊位租赁给何某销售服装。2016年7月,临潭县华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何某拖欠房屋租赁费、电费、管理费、取暖费为由,采取断电措施,迫使何某停止营业,向临潭县法院起诉要求何某赔偿损失,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法院于2017年2月做出民事判决书,依法解除了临潭县华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何某之间的两处房屋租赁关系,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房屋租赁关系解除后,何某认为临潭县华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断电措施致使自己停业,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巨大,拒绝搬腾占有的房屋。2017年5月临潭县华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再次起诉何某,要求法院判令何某返还占有的房屋,并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2017年9月19日,临潭县华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何某在协商过程中,因双方分歧大,加之何某酒后难以控制情绪,爬到了临潭县陇上假日酒店18楼欲跳楼自尽。
  临潭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电话后,迅速出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一方面劝导何某,将何某解救到安全的地方。另一方面,通知法院办理此案的法官前来现场,做何某的思想工作,并共同协商解决了双方的矛盾纠纷。
            (罗平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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