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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镇干河采砂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8年02月02日 来源: 甘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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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尼玛镇干河采砂场项目
  建设单位:玛曲县格尔民祥综合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尼玛镇干河采砂场开采项目位于甘肃省玛曲县尼玛镇境内。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90万元。
  项目概要:本项目采区面积0.8hm2,长1000m,宽8m,开采深度为1.29m,开采区河段地理坐标为东经102°06′42“~102°06′47”,北纬33°58′13“~33°58′09”,矿区规划生产能力1.07万m3/a,矿区总服务年限为10a,开采方式为机械开采。加工区面积为0.85hm2,拟建砂石加工生产线一条,对砂石进行简单的筛分、清洗、破碎,加工区建设办公室、配电室和产品堆场。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玛曲县格尔民祥综合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3909411946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794883461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即前期准备阶段、论证和预测阶段、环境影响文件编制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1)进行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
  (2)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
  (3)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提出预防或者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提出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6)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建设单位诚邀各界人士就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主要包括厂址等的合理性、污染防治措施治理方面的意见以及其他环评工作中应当关注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如有意见可采用打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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