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山川秀美”幸福美好新甘肃的重要指示和省委书记林铎在《关于环兰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治理规范工作情况报告》上的重要批示,全面落实全省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要求,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和甘南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关于对甘南州辖区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广告牌进行清理整治的公告》,我处依法对临合高速S2线、国道G213线及省道S306线、S312线、S313线、S204线、X408线等沿线逾期不拆除的非公路标志进行清理拆除,现对拆除的非公路标志标牌残值物处理公告如下: 一、非公路标志的设置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我处联系,登记认领拆除后的残值物,并补交相关拆除费用,逾期不登记认领的,我处将作为无主物进行处理。 二、无人认领的残值物将由我处统一进行公开招标出售,出售所得用来补偿非公路标志标牌清理拆除费用。 三、社会团体、个人如有意向参与竞价购买非公路标志标牌残值物的,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我处联系实地察看竞价标的,参与竞价。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合作市当周街385号 (甘南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路政科) 联系电话:0941—8211032 甘南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 2018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