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爱军
今年以来,舟曲县针对全县208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零”现状,认真借鉴其他县市经验做法,结合县情实际和抓党建促脱贫工作开展情况,自主探索“八条路径”,深入实施村集体经济“破零”行动,为有效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着力提高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和服务能力,不断夯实基层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合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基层保障。 盘活集体资产,经营“破零”。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盘活集体资产,发展“资产经营型”集体经济。鼓励村级组织依法经营和处置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对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校舍、仓库、生产装备设施等集体财产通过依法改造、资产重组、发包租赁、入股联营等方式盘活存量,获得集体收入;将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房屋、山场、水面、村级留用地以及村庄整治、集中居住点建设、宅基地整理复垦节余土地,建设资产经营型项目。同时,对一些位置偏远或受规划限制、村内资源匮乏、发展空间较小等发展经济困难村,依托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区和商贸集中区,由村集体投资兴建厂房、商铺、库房等,通过自主经营和联合经营等形式,增加集体收入。 发挥资源优势,开发“破零”。从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入手,整合农村土地资源、森林资源、劳动力资源、旅游文化资源等,采取存量折股、增量配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推动农村资产股份化、土地股权化,盘活各种资源要素,形成资源叠加效应,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发展“资源开发型”集体经济。村级组织依法整理开发村集体空闲地和荒山、荒滩、荒地、荒水等资源,通过开发、发包或租赁等方式获取集体经济收益。对于人口数量较大、劳动力较为充足的村,通过整合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建立临时党支部,再由党支部牵头成立劳务派遣公司,推进农民就业市场化运作,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引伸特色产业,借势“破零”。依托特色产业,发展“产业带动型”集体经济。重点围绕特色农业产业工程或优势产业带头创办领办种植、养殖、加工等经济发展项目,增强集体经济实力。新旧城区乡镇依托城区区位优势,做大做强以贸易、物流、运输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业等,在服务中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利用“互联网+”优势,积极搭建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和流转服务体系,构建连接电商、合作社、村集体和农户的村级电商平台,组织特色农产品网上营销。 兴办旅游,创收“破零”。抢抓全州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重大机遇,按照《舟曲县旅游总体规划》,计划在原来10个旅游专业村的基础上,在2019年6月底前,辐射示范带动其他乡镇增加50个以上旅游专业集体经济实体的发展;按照量化推进目标,鼓励农民共同入股,参与发展,新增农家乐集体经济实体100家,实现全县80%以上的乡镇有特色旅游集体经济实体。 立足生产生活,服务“破零”。通过开展各类服务活动,大力发展“服务创收型”集体经济。乡镇党委、村级组织积极引导毕业未就业大学生、退伍返乡军人、“土专家”、“田秀才”等一批致富能人充分发挥各自特长优势,按照“互惠互利、有偿服务”的原则,创办各类经营性服务实体和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联合体,为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指导、物资供应、农机作业、病虫害防治、劳务输出、农产品加工与运销等经营服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村级组织围绕农民生活需求,创办综合服务代办点、便民超市、物业管理公司等,提供家政、环卫等生活服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注重多元合作,共赢“破零”。鼓励村与村之间打破行政区划和地域限制,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方面、多要素合作,发展“合作经济”。深化村党组织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整合涉农资金和党内下拨资金,在确保资金性质不变、投入投向不变、监管主体不变的前提下,按照股份制要求和“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积累共有”的原则,投资入股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经营,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合作共赢发展。 实施“三变”改革,顺势“破零”。积极推进农村土地资源向产业集中,通过土地流转和入股,使土地资源转化为农民股权和股金,让农民在收取租金和参与企业分红中实现股权收益。坚持把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群众创业就业的平台,一方面鼓励农民通过资金入股参与分红;另一方面组织农民就近就地务工,参与农业管理经营,根据劳动力实际每天支付工资,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加大扶持力度,攻坚“破零”。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不少于1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并对有能力承担项目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项目和资金上优先安排,重点倾斜。国土资源局积极为村级发展集体经济提供用地保障,优先落实用地空间和指标;发改、住建、税务等部门认真落实减免缓税费政策,为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审批开设绿色通道;农办、发改、财政、林业、扶贫等涉农部门及对口帮扶单位,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资金、项目、信息、技术、人才等全方位支持;各金融机构涉农信贷优惠政策优先倾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农村信用联社、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把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涉农项目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加大贷款支持力度;县委组织部在保障困难党员个人救助用途的前提下,在上年度结余资金中,每年列支不少于5万元资金用于扶持全县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县直部门单位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帮扶重点,从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每年为联系村争取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不少于1个,着力提高村级组织自身“造血”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