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作讯 (记者 吕炜) 8月29日,甘肃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甘南州反馈意见交办会在合作召开。 会上,对《甘南州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行了进一步说明。 会议指出,为全面落实《甘南州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要协调组织各部门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整改落实的监督检查;州整改办公室要通过工作调度、督导检查、上报材料等形式,对各县市、州直各部门整改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按期完成的整改工作实行整改问题和整改措施销号管理;各县市、州直各部门依据本县市、本部门整改问题和工作实际,加强整改工作调度并实行整改工作预警制度;州级负有督导责任的单位以暗访和抽查等方式为主,不定期进行督导,确保对负有督导责任的所有问题实现督导检查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