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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纪委四项措施——
强化意识形态工作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8年11月20日 来源: 甘南日报
作者:侯明红


  本报卓尼讯 今年以来,卓尼县纪委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责任分工,从四个方面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执纪监督检查和问责。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委局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评。县纪委班子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抓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
  狠抓学习教育。传达学习党中央、省、州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
  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细化分解从严治党目标任务,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单位从思想和行动上清楚意识形态工作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地生根。
  严格执纪问责。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班子成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不作为”“慢作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截至目前,提醒约谈45人,告诫约谈16人,通报批评43人,批评教育92人,书面检查32人,并对15个乡镇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
         (侯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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