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作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纪委《关于加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青年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十二届州纪委四次全会安排部署,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专业化能力建设,加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养力度,州纪委监委决定创新干部培训方式,在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分期分批开展“以案代训”工作,全力提升县、乡纪检监察干部运用党纪法规开展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具体培训中,各县市选派干部分配到州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重点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机构)工作,指派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一对一地指导选派干部系统学习业务,掌握纪律审查程序、方式方法、纪律要求和审查技巧等相关知识,参与案件查办、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等纪检监察业务工作。 3月11日上午,州纪委监委召开第一批跟班学习“以案代训”人员工作安排会,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委副主任侯喜贵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州纪委监委机关相关部室负责人、第一批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的16名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从五个方面对跟班学习“以案代训”人员提出工作要求和期望:一要充分认识“以案代训”的重大意义,尽快转变角色进入工作状态;二要体现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生命线;三要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从严自律从严要求自己;四要切实把工作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五要时刻把纪检监察事业装在心上,履职尽责甘于奉献担当作为。 参加完工作安排会后,选派干部纷纷表示,能到州纪委监委机关业务部室跟班学习“以案代训”,这是一次难得的学习锻炼和实战机会,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将严格自律,忠诚履职,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重托,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为期90天的“以案代训”实践中。 (严振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