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脱贫攻坚调研督导反馈会暨全省贫困县区纪委书记工作例会精神,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研督导组发现扶贫领域有关问题为警示,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州纪委监委发出通知,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通知指出,专项行动从2019年4月1日开始,7月31日结束,按照全面自查、督查抽查、集中整治、分析总结四个阶段有序推进,重点排查整治五个方面内容。一是排查整治工作作风不实不细,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重点关注群众反映的“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问题。二是排查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不足的问题,重点解决驻村干部、帮扶干部作风漂浮、群众意识淡薄,听村干部反映情况的多,听群众反映情况的少,对扶贫基本情况不清楚,对贫困户民意没有吃透等问题。三是排查整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政策宣传不够有力到位的问题,重点治理对扶贫政策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对群众需要解答政策性的问题和诉求时一知半解,村镇两级干部入户少、政策宣传不深不透等问题。四是排查整治宗旨意识树得不牢,群众工作存在死角盲区的问题,重点整治基层干部对群众呼声麻木不仁,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时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不闻不问,慵懒怠政,作风拖沓等问题。五是排查整治集体决策流于形式,互助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坚决整治村级互助资金管理混乱、资金闲置、效益低下等问题。 通知要求,把扶贫领域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一项重点内容,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监察职能,在全州上下形成部门县市自查、纪检监察机关督查、广大群众举报、州县乡协调联动的排查整治工作格局,保证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专起来抓”,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全面打赢全州脱贫攻坚战夯实基层基础。 (李小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