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巩固我州河道综合整治的建设成果,改善水生态环境,结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通过河道保洁长效管理,达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巩固河道综合整治的建设成果,改善水生态环境,实现河湖“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目标。 一、管理原则 (一)分块包干,属地负责原则。 全州河道根据行政区划属地进行分片管理考核,由各县(市)组织开展全面河道保洁、河岸清理、河底淤积、河道管护等工作。但县(市)之间界河河岸堆放垃圾及河坎维护违章搭建仍需由河岸所在县(市)负责。 (二)建管并重,以管为主原则。 各县(市)在完成“垃圾河”整治后,要加快对所属河道周边进行景观建设,及时修复旧坎和倒塌河坎,清理河底淤积物,补种缺失绿化。同时加强管理,落实河道长效保洁管理机制。 (三)专人管理,以奖代补原则。 各县(市)总河湖长为河道第一责任人,建立河长巡查反馈制度,落实河道专管人员,要在河湖长公示牌中设立举报电话,让群众也参与监督,使河道长效保洁真正落到实处。县市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以奖代补的依据。 二、管理具体内容为 (一)保持河道畅通,河中无障碍物; (二)河面无影响水生态的杂草; (三)水面无漂浮废弃物; (四)河道两岸水土保持、绿化好、景观美。 (五)堤防没有毁坏,其他建筑物无破损。 (六)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垃圾,干净整洁; (七)河道管理范围内无违章建筑。 (八)水环境保持良好,水质感观好(水清、无异味)。 三、管理措施 (一)各县(市)河长办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管辖河湖保洁管理工。 (二)建立专门的管理队伍,确定保洁员,签订保洁合同,保洁责任落实到人。 (三)开展日常的河道保洁工作,记录好保洁工作台帐。 (四)做好河道保洁自检工作,每月组织辖区内干部职工自检不少于2次,并作好检查记录。 (五)建立河道保洁工作资料档案,包括:上级有关河道保洁管理的文件,管理制度,合同以及日常保洁台帐和自检记录,上级部门检查情况的相关记录都实行专门保存。 (六)探索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推广好的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