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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20年12月28日 来源: 甘南日报
作者:朱月玲


  本报合作讯 (记者 朱月玲) 12月24日,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扎西草主持会议并讲话。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亚男、杨建国、杨昌德、郭莽仓·罗藏宗哲嘉措、石华雄、董燕青,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尚学杰及委员共2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合于法定人数。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汪尚学列席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毛胜利,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隆全及州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部分州十六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完成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全州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全州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甘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19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2020年州级预算预备费使用计划(草案)和2020年州级财政盘活存量资金(第二批)使用计划(草案)的议案;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核减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任务(草案)的议案和关于全州高中教育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州县医院管理与改革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关于修订《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0年州级预算预备费使用计划的决定(草案),关于批准2020年州级财政盘活存量资金(第二批)使用计划的决定(草案),关于批准核减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任务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公布施行《甘南藏族自治州城乡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的公告(草案),关于批准《甘南藏族自治州城乡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订草案),第十六届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扎西草强调,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即将召开,州政府在起草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时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力争报告的事项都能得到有力推进、有效落实,确定的目标能够全面完成,进而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州人民政府及有关工作部门要采取有力有效的工作措施,推动决定的有效实施。要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时代特点,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我州实际、体现甘南特色,确保我州“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规划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要把《甘南藏族自治州城乡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尽快印制藏汉两文条例单行本,通过多种载体和方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使条例的有关精神深入人心,条例明确的各项责任得到全面落实,真正使条例发挥应有的作用。
  本次会议采用无纸化平台召开,会议通过电子文件形式提供会议资料,有效节约了行政成本,而且使得参会者翻阅资料更加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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