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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21年03月24日 来源: 甘南日报
作者:年月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甘南州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7名委员,2020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暨2021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报告》、《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暨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预算方案》、《关于请求正式施行<甘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规范流程><甘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规范流程><甘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流程>的请示》、《关于规范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请示》、《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的请示》、《关于增加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的请示》等六项议题。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州政府直属部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设部、室、科14个,在编7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58家,净增单位17家;新开户职工0.28万人,净增职工0.04万人;实缴单位1565家,实缴职工6.13万人,缴存额11.69亿元,分别同比下降1.5%、增长1.49 %、增长3.09%。2020年末,缴存总额87.4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45%;缴存余额34.97亿元,同比增长3.19%。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
  (二)提取:2020年,1.9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0.62亿元,同比增长6.9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90.85%,比上年增加3.26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52.4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5.3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3万笔9.3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5.81%、4.38%。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9.31亿元。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20万笔84.16亿元,贷款余额27.8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79%、12.54%、0.2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9.73%,比上年末减少2.3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803笔39770万元。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2334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95344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7.69亿元。其中,活期1.5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4.23亿元,1年以上定期1.95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9.73%,比上年末减少2.3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10199.43万元,同比下降2.19%。存款利息1325.8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8873.54万元,其他0.000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5415.58万元,同比下降12.79%。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5234.9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80.12万元,其他0.4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4783.85万元,同比增长13.42%。增值收益率1.39%,比上年增加0.1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提取管理费用283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53.85万元。
  2020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613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77.83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795.3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958.7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2810.03万元,同比下降1.40%。其中,人员经费1352.94万元,公用经费335.53万元,专项经费1121.5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36.24万元,逾期率1.21‰,其中,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795.39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5.39%,国有企业占10.97%,城镇集体企业占0.5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3%,灵活就业人员占1.43%,其他占0.27%;中、低收入占99.64%,高收入占0.3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9.26%,国有企业占11.21%,城镇集体企业占1.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9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9%,灵活就业人员占19.05%,其他占0.61%;中、低收入占98.6%,高收入占1.4%。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8.8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1.2%,租赁住房占0.0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7.0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45%,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2.41%。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59%,高收入占0.4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7.62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77.05%,比上年末减少11.2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0341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7.63%,90-144(含)平方米占83.65%,144平方米以上占8.72%。购买新房占91.41%(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6.87%),购买二手房占5.9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96%,其他占1.6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19.62%,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80.38%。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4.12%,30岁-40岁(含)占42.21%,40岁-50岁(含)占25.99%,50岁以上占7.68%;首次申请贷款占66.94%,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33.06%;中、低收入占99.65%,高收入占0.35%。
  (四)住房贡献率。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62%,比上年减少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为有效应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针对疫情形势,及时将2020年确定为“智慧公积金网上业务提升年”,大力倡导线上“互联网大厅”服务和线下大厅“综合窗口柜台”服务新模式。切实贯彻落实了国家、省、州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支持性政策要求,及时印发《关于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2020年全州享受新冠疫情下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缓缴单位2个500余人、不作不良信用记录处置的逾期贷款1168笔2.2亿元,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职能。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2020年调整补充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委员增加至27名。增加2家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由2019年的6家增加至8家。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积极落实国家关于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群体扩面政策,制定《甘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及流程要件(试行)》。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统计局公布数据,按照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要求,2020年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限额为4960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低于2019年合作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570无,最低缴存限额为378元。缴存比例单位个人均为12%。
  根据《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文件和“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及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精神,规范改进《甘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及流程要件(试行)》,精减流程要件,加大租赁自住住房提取,设定租房提取金额上限;开展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还贷款业务,加快资金回笼,降低职工贷款利息支出;开展异地贷款职工提取还贷业务,减轻职工还款压力。
  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对借款人购房行为有效时间限定为两年之内,质押人的条件进行严格限定,进一步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房抵押、本人房产抵押和他人房产抵押业务;结合本州职工在外地购房养老情况,积极开展了异地购房贷款业务;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最高贷款期限为30年;进一步细化贷款变更相关条款等。 
  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2020年6月30日,年度结息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采用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贷款利率严格执行五年以内(含)为2.75%,五年以上为3.25%,二次贷款上浮10%的规定。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政策,创新落实了住房公积金业务“随来随办,成熟一个即办一个”窗口服务新模式。简政放权、优化办事流程,精减办理要件、改变审批方式、推进审批窗口前移。二是将公积金政策流程要件与“双贯标”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匹配同步,对系统的功能提出了符合住房公积金政策及其窗口服务的标准要求。甘南住房公积金窗口服务实现了“五个彻底”:彻底实现了“统一制度、统一决策、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国家政策;彻底实现了突破县市域行政界限的“一网通办”模式;彻底实现了自主核算模式;彻底实现了无纸化的电子档案管理模式;彻底转变了窗口服务的良好作风,“放管服”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三是根据住建部、国家发改委《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全力推进住房公积金窗口服务标准化建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四是与四川省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签署了住房公积金友好中心框架协议,达成以数据连网实现互联互通、观摩学习实现互帮互学、惠及民生实现异地便民、干部交流实施联合培训等合作内容及技术软件系统开发等事项,共同推动跨省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使甘南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服务业务融入“成德眉资”一体化建设信息数据共享平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更进一步为甘南职工异地购买康养住房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通过“双贯标”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甘南住房公积金窗口服务已经形成了“1+4”的服务新格局,即“线下综合柜台办理+网上营业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的多渠道服务模式。通过“双贯标”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从制度上统一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统一设立综合服务窗口(综合柜台),以线上线下推进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服务为重点,拓展智慧公积金网上服务渠道,创建和开通了甘南公积金短信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网上营业大厅等十二大服务平台和“小卓玛”智能应答系统,实现24小时住房公积金业务咨询应答机制。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已全面完成住房公积金“双贯标”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完成与州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对接。现已提交了与不动产、民政、住建、人口信息等部门的数据对接申请,下一步将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2020年,甘南州公积金中心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先后获得“甘肃省脱贫攻坚帮扶先进个人”“甘南州脱贫攻坚帮扶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甘南州公积金中心团工委获得“2019年度甘南州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制定了《中共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支付、划拨、调拨均提交党组会议审批,并邀请纪检组同志出席,集体决议、集体决策,形成规范会议纪要,做到依法依规,有力有序开展各项重点工作,全力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利用虚假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行为的公告》,深入开展房地产领域和住房公积金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舆论宣传。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不合规房源、伪造虚假材料或通过其他方式造假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诈骗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严肃性,保障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甘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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