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秋花
甘南,是国家重点支持的“三区三州”和省上倾斜支持的“两州一县”深度贫困地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州委、州政府团结带领全州各族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广泛凝聚“上山下乡抓脱贫、敢死拼命奔小康”的磅礴力量,狠抓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提前一年实现全面脱贫摘帽,于2020年9月顺利通过各级普查验收,向党和国家,向全国人民交上了一份高水平的答卷。甘南州民政局作为州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专责组办公室,为全州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 全州各县市脱贫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州民政局一班人不等不靠,一鼓作气,紧紧抓住党和国家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机遇,充分认识我州脱贫攻坚基础弱、乡村振兴底子薄的实际,及早着手,精心谋划,结合我州“十四五”规划,深度挖掘兜底保障政策潜力,细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措施,努力为夯实我州乡村振兴根基凝心聚力。 实施分类分层社会救助 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尽快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救助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困难群众监测预警,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时时监测预警,定期开展核查。努力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健全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困难群众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全面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个案会商的“救急难”工作机制,规范救助对象家庭人口、财产状况、收入状况重大变化定期报告机制、有效期管理机制、及时进退升降机制,确保动态管理及时跟进。健全社会救助对象定期核查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纳入相应救助范围,推动救助理念从“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转变。乡镇(街道)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运用社会救助手机APP、社会救助公共服务门户网站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推进救助工作,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健全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各县市继续对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开展两月一次的信息核对工作。 提升特殊群体民生福祉 强化关爱保护帮扶服务 健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网络。加快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委员会并召开工作会议。开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健全县乡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网络,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不断改进儿童福利服务。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专项行动,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继续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医助学工程”,州儿童福利院优化提质,切实落实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政策。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完善“两项补贴”筛查比对措施,精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提高“两项补贴标准”,实施“福康工程”“福彩助残”项目,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持续优化养老服务质量 切实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完善特殊困难、失能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立老年人综合评估制度。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优化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挥村级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和互助性养老。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进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设施建设,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合作市新建或改造2个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其他县市按照省州民生实事要求,最少打造1个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继续做好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工作。加快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积极协调在新建小区规划落实配套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量。巩固养老院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成效,全面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推动机构养老服务从基准线向等级线迈进。加快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步伐,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确保有入住需求的失能特困对象全部实现集中供养。 持续优化专项事务管理 推动慈善事业全面发展 加强婚姻登记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民法典》有关婚姻管理规定,落实婚姻登记“预约办”制度。扎实开展婚前辅导教育,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开展婚前辅导和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婚姻危机进行干预。持续整治天价彩礼、人情攀比、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努力培育文明婚嫁新风尚。深化殡葬服务改革,积极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和惠民殡葬政策落实,加快县级殡仪馆建设进度。加强流浪救助管理服务能力。深化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规范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合作力度,延续“大爱寻亲,温暖回家”专项行动,促进家庭团圆,社会和谐。建立第三方监督委员会或特邀监督员制度,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运行管理及资金使用的监督。持续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严防极端事件发生。推进慈善事业和社工志愿服务发展。做好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归集和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