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2016第12号公告)的规定,现将在甘肃白龙江插岗梁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实施舟曲(立节)至四川永和公路临时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询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意见。 一、公示内容 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交通局关于《舟曲(立节)至四川永和公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舟交综规〔2016〕49号)及相关材料,拟在甘肃白龙江插岗梁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实施舟曲(立节)至四川永和公路临时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在保护区实验区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临时便道0.733km,堆料区两处、生活区两处。拟临时占用保护区土地3.5706公顷,全部位于实验区,土地权属为国有,其中:乔木林地2.5578公顷、灌木林地0.0612公顷、宜林地0.9095公顷、一般耕地0.0421公顷。 二、公示时间 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31日,共5天。 三、公示部门 甘肃白龙江插岗梁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联系人:李惠华 电话:0939-8262373
甘肃白龙江插岗梁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2021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