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14日,在河北省威县高公庄乡东高公庄村宋连锋的蔬菜育苗基地内,一排排秧苗绿意盎然。 “菜苗娇贵,大棚里的温度一定要严格把握,白天控制在20至30摄氏度,晚上也要保持在13至15摄氏度。”宋连锋一边指导工人嫁接,一边说。 39岁的宋连锋是东高公庄村土生土长的农民。2011年,宋连锋觉得蔬菜育苗是一条致富路。于是,他多次去外地进行参观考察,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学习,经过几年努力,宋连锋从“门外汉”逐渐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蔬菜育苗“土专家”。 凭着一股创业韧劲,宋连锋通过流转土地、组建公司、发展合作社……逐年扩大规模,滚动发展,把育苗产业搞得红红火火,还建成了蔬菜育苗基地,成了村里带领乡亲致富的“领头羊”。 东高公庄村党支部书记王敬淼表示,宋连锋的蔬菜育苗基地已实现了规模化种植,建有高标准蔬菜大棚56座,设施面积520亩,产品销售辐射邢台、邯郸、石家庄、衡水等多个市县,年销售额达5000多万元。同时,宋连锋还将育苗技术无偿传授给村民,帮助周边30余户村民走上了育苗致富路。 近年来,威县高度重视“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新农人”培育工作,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不断创新培育高素质农民。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及农业产业脱贫致富带头人日渐形成规模。 在威县大宋庄村的梨园里同样也一派忙碌景象。梨园负责人宋德兴正忙着指挥调度工人们进行清园喷药、浇水、施肥、拉枝…… “给果树修完了枝,再过两个多月就是梨树的套袋期,到时候我再给果树施上发酵的大豆,这样结出来的梨果又甜又脆,非常好吃。”宋德兴说。 几年来,宋德兴通过承包村里的荒坡地,发展种植了300亩梨树,2021年每亩梨树产量达5000斤,纯收入1万多元。同时,他还利用自己掌握的种植技术帮助和带动周边60多户村民走上果树种植致富路。 威县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主任李书河表示,截至目前,威县通过大户种植、家庭农场等形式发展起来的“新农人”有1000多人,种植面积10万亩,分布于农林果牧领域,这些“新农人”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活力。” (据中国新闻网)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减轻因竞赛带来的学生过重负担,近日,教育部、中央编办、民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对2018年9月教育部发布的《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新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管理制度,坚持素质教育导向,更好地发挥竞赛活动的育人功能。 《管理办法》在近三年来竞赛活动管理实践基础上,结合“双减”政策最新要求,充分吸收了各方反映的意见建议,调整优化了竞赛评审认定流程,细化了竞赛组织要求。《管理办法》由总则、申报条件、认定流程、组织要求、日常监管等部分组成。其中,总则部分对竞赛活动提出了总体管理原则;申报条件明确了竞赛活动主办方应具备的各项条件和申报所需材料;认定流程明确了教育部等部门认定审核竞赛活动的各项环节和时间节点;组织要求对竞赛活动主办方在竞赛组织过程中的报名参赛、专家选聘、命题阅卷、评审评奖、公开公示等环节做出了详细规定,并明确竞赛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严禁收取任何费用;日常监管强调了竞赛活动的日常管理要求,明确了查处违法违规竞赛活动的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 《管理办法》强调,任何学校、学生及家长坚持自愿原则参加竞赛活动。竞赛活动的组织举办要做到“八个不得”,一是坚持公益,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二是竞赛各项工作不得进行委托、授权;三是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四是不得指定参与竞赛活动时的交通、酒店、餐厅等配套服务;五是不得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与竞赛关联的培训、游学、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六是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七是不得面向参赛的学生、家长或老师开展培训;八是不得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同时,将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国际性竞赛同步纳入规范管理,加大了违规竞赛查处力度,使竞赛活动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下一步,教育部等部门将指导各地认真贯彻《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部门合作,广泛接受监督,对违法违规竞赛坚决严厉打击,切实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行为,助力“双减”落地落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据中国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