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舟曲讯 近年来,舟曲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扭住“党建引领”牛鼻子,把党建工作拓展到法律监督每一项业务工作环节中,融入到办案全过程,体现在提供强有力的检察服务保障上,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强化党建引领,提升检察办案和业务成效。强化担当意识,公益诉讼监督持续做强。第二检察部以党建引领检察公益诉讼业务,服务乡村振兴,重点监督全县19个乡镇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涉农案件。结合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业务,开展文物保护专项活动;结合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开展携手清四乱活动;认真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精神,关注弱势群体权利保障,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通过检察建议和诉前听证协商会督促相关部门对城区机动车道、人行道上部分窨井盖破损、缺失、松动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对县内餐饮服务商家进行严肃整治,达到协商处置的目的,有效促成整治工作合力,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释放发展效能。第一检察部以党员参加志愿活动及利用国家宪法日、禁毒宣传日等活动送法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寺院,开展法治讲座、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为引导青少年提高法律防范意识,检察官定期到县内各学校以“岗拉梅朵”未检团队的名义开展法治讲座,参与其它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活动。为促进“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走深走实,组织干警走访调研民营企业,收集反映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类问题,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意见。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项目,指标设定中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 坚持司法为民,听证和救助赢得社会称赞。第三检察部把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抓手,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实行“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救助”工作模式,变群众“上门求助”为检察机关“上门救助”,确保做到“应救尽救”“能救尽救”,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优先办理、快速办理的重点救助范围,主动开辟“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职能优势,推动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大局,确保在检察环节对每一个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提供救助,让群众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司法温度。 (谈义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