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甘肃省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耕保发〔2022〕18号文件)以及夏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夏河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夏政发〔2022〕9号)文件要求,对报名参加遴选的6家企业,组织农牧业专家进行资格评审。经专家组评审打分,选择夏河县达哇央宗有机肥料加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夏河县唐尕昂乡让吾道行政村隆哇沟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夏河县萨嘎格尔特色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夏河县机械饲草生产加工有限公司4家符合条件的企业为粪肥还田第三方服务主体,负责粪肥的收集、堆沤、发酵、运输还田等一体化服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夏河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斗格吉 18993682316 (公示时间3天,6月3日开始至6月5日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