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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教育法”要确保安全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22年08月10日 来源: 甘南日报
作者:◎琚金民


  ◎琚金民

  孩子调皮、不听话怎么办?等他吃了苦头就好了”如今有些家长非常相信这样的“后果教育”。不久前,一位济南宝妈就因此在网上“火了”。7岁的孩子在回家路上闹脾气,称自己要离家出走,再也不坐车了。没想到,这位妈妈听到后只是淡定地表示,“那你就下车吧。”最后男孩走了足足3公里回家。这期间,妈妈一直开车跟在孩子身后,保证孩子的安全。回到家后,气喘吁吁的孩子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了“代价”,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自然后果教育法”最早是由法国教育家卢梭提出的,其主要理念是,如果孩子犯了错,造成不良后果,就让他自己去承担,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以“后果”警示孩子朝良好方向发展。后果教育法虽然有一定的效果,但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一般来说,多适用于3~6岁的孩子,如果孩子太小,对生活的理解能力有限,不能从犯错的经历中总结出经验教训,则效果不佳。而青春期的孩子(主要指12岁以后)尽量少用后果教育,因为这时孩子逐渐接近成年,后果的严重性难以预料,可能给自己、他人、社会带来重大损失。此外,后果教育多用于原则性问题或决定其性格、习惯养成的问题。比如挑战底线、破坏规则,无理取闹、过度任性等。家长使用后果教育要注意以下几点。
  1.确保孩子安全。家长要充分预见孩子不当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是否安全可控,如果不可控,就不要采用这种教育方式。
  2.拿捏分寸、不要滥用。后果教育不要过度运用,抓大放小,且应与正面引导配合使用,以正面引导为主,后果教育为辅。如果不分情况滥用后果教育就可能导致孩子习以为常,体验不深刻,此时的后果已经对其产生不了警示作用。
  3.家长客观旁观。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家长态度要中立,不偏不倚,不干预,让孩子自己做主,学会在试错中对自己负责。但如果后果的安全性出现问题,家长要及时出手阻止或给予必要的帮助。
  4.事前可适当提醒后果。使用后果教育法,家长不要在后果显现之前极力劝止孩子,这样可能会削弱其效果,但可以适当的提醒。比如,有的孩子赖床,家长怎么叫都不起床,此时可以告诉他,“我不会再叫你起床了,但如果你迟到了遭到老师批评你要自己承担。”剩下的让孩子自己决定。
  5.事后不嘲笑。孩子犯错产生不良后果时,家长不要嘲笑孩子,那样会打击孩子的自尊心,以后可能会胆小怕事,不敢尝试新鲜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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