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成芳
青山环抱,白云悠悠,绿草如茵,曾经的农家小院干净、整洁,彰显乡村的恬美、静谧。如今,这家小院又是另一番景象,拉砖、砌墙、打彩钢…… 房主张长毛边忙边说:“感谢党的好政策,助我一臂之力,使我有了重建家园的信心和决心,在左邻右舍和亲戚朋友的帮助下,新房已完成了主体结构,目前正在装修。” 3月19日晚9点多钟,临潭县石门乡草山村苏姑社张长毛家由于房屋吊顶和屋顶之间的烟囱年久失修出现锈蚀破洞,煤炉中的火星引发了火灾。当村民听到呼救赶来时,整个院落已变成一片火海,七间主房全部被烧毁,三间厢房主体结构也被烧毁,家中贵重财物、粮食及其他生活物品全部烧了个精光,所幸无人员伤亡。 事情已经过去了几个月,但说起那晚的情景,张长毛还是心有余悸:“可惜啊!那么好的房子,一场大火,说没就没了,幸好还有乡党委和政府的帮助,发放了救灾帐篷,暂时有了住处。” 百姓的冷暖安危,党委政府一直记挂在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灾情发生后,石门乡政府干部和党员赶赴火灾现场,将张长毛一家转移到安全地方,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现场赔付9万元。后经乡党委、政府与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各部门协调8万元救助款,房屋重建资金得到了有效保障。 近年来,我州民政部门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及时组织力量,对受灾群众特别是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受灾损失严重家庭等群体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排查,对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经灾害应急期、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的,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因灾造成刚性支出超过上年度总收入1.5倍以上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救助。落实主动发现和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受灾群众,主动帮助其申请救助,提高救助的及时性。对因灾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大额临时救助。2021年,我州因自然灾害享受临时救助669人次170.6349万元,有效缓解了受灾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