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雪莲) 2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视频座谈会。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扎西草在甘南分会场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燕青、杨学锋在甘南分会场参加会议。 西藏日喀则、青海玉树、新疆巴音郭楞、四川阿坝、云南迪庆和甘肃甘南等8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及部分全国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分别在各自分会场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扎西草就我州开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介绍,并对草案部分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她说,甘南州位于青藏高原东北边缘,是黄河、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补给生态功能区,承担着黄河、长江水资源涵养补给、水土保持、维持生物多样性以及防风固沙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对维护黄河、长江中下游生态安全、保障流域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甘南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记“国之大者”,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协同抓好大保护、共同推进大治理,切实筑牢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充分彰显了生态报国的甘南担当。 近年来,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法工作,从地方立法角度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保驾护航,先后制定和修改了《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自治州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自治州城乡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等9部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这些法规的出台,为我州全面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