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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23年03月29日 来源: 甘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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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甘南州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9名委员,2022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暨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报告》《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暨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预算方案》《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方式的通知》《甘南州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五项议题。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州政府直属部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设6个科,8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30人,在编73人,非在编5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2年,新开户单位59家,净增单位45家;新开户职工0.17万人,净增职工0.01万人;实缴单位1611家,实缴职工6.38万人,缴存额15.6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13%、0.16%、10.85%。2022年末,缴存总额117.1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39%;缴存余额45.01亿元,同比增长16.67%。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
  (二)提取:2022年,1.9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9.20亿元,同比下降12.30%;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58.86%,比上年减少15.54个百分点。年末,提取总额72.1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6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2年,新增个人住房贷款发放0.09万笔3.86亿元,同比分别下降52.63%、53.88%。
  2022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45亿元。
  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47万笔96.39亿元,贷款余额24.1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82%、4.17%、下降12.9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3.69%,比上年末减少18.26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
  2.异地贷款: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298笔14916.90万元。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85386.32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01333.84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1.14亿元。其中,活期4.96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0.18亿元,1年以上定期6.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53.69%,比上年末减少18.2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2年,业务收入13154.73万元,同比增长22.60%。存款利息4464.5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8686.30万元,其他收入3.8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2年,业务支出6809.05万元,同比增长19.15%。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6624.46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84.47万元,其他0.1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6345.68万元,同比增长26.75%。增值收益率1.4%,比上年增加0.0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6345.6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0万元。
  2022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650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0万元。
  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795.3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565.3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2622.74万元,同比下降1.68%。其中,人员经费1391.52万元,公用经费531.22万元,专项经费70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64.22万元,逾期率0.27‰,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795.39万元。2022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6.23%,国有企业占8.97%,城镇集体企业占0.47%,外商投资企业占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41%,灵活就业人员占2.17%,其他占0.57%;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8.03%,国有企业占18.93%,城镇集体企业占1.79%,外商投资企业占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2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灵活就业人员占2.38%,其他占4.58%;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4.1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2.72%,租赁住房占0.6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9.7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65%,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2.07%。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0.38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70.13%,比上年末减少5.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810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5.68%,90-144(含)平方米占85.62%,144平方米以上占8.70%。购买新房86.77%(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3.71%),购买二手房占12.4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12%(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7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0.0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9.9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20岁(含)以下占0%,30岁(含)以下占22.97%,30岁-40岁(含)占48.14%,40岁-50岁(含)占21.81%,50岁以上占6.96%;60岁以上占0.1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64.39%,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35.61%;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四)住房贡献率。
  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6.14%,比上年减少51.8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一是立足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职能,调整优化政策,相继出台《甘南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月冲还贷业务操作规范(试行)》《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性政策的通知》《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惠民助企政策,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支持受疫情影响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解决困难、缓解压力。二是在甘南日报社、甘南头条和甘南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权威新媒体进行了广泛政策宣传,提升了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尽快享受到政策支持,积极倡导职工线上办理业务,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咨询、解读工作,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实实在在保障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一是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还款压力,优化提取还贷政策,推行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月冲还贷。优化租赁住房提取政策,每年提取额上限2.4万元,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二是支持刚性住房需求,落实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20%,贷款额度上限为购房合同总价80%的规定。三是支持多孩家庭、孝老等多方面购房需求,允许购房人配偶及同一户口薄(家庭)名下的父母、子女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第五届管理委员会人员,委员共19名;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共8家;同上年无变化。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一是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统计局公布数据,按照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要求,2022年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限额为5510元,最高缴存比列单位个人均为1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低不应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1770元。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三类灵活就业和非公企业缴存指导比列为双8%,月缴存额下限为284元;其他缴存单位缴存比列为双12%,职工月缴存额下限为426元。二是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2022年6月30日,年度结息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采用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自2022年10月1日起,贷款利率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下调政策,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5年)由2.75%下调为2.6%,五年期以上由3.25%下调至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厅《2022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不断调整优化提取使用政策,研究出台《甘南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按月冲还贷业务操作规范》《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政策,进一步完善《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业务暂行规定》《甘南州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暂行规定》。积极落实“人才安居”工程,印发《关于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性政策的通知》,对省州确定的“人才绿卡”持有人员,从缴存、提取、个贷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创造良好的人才服务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各项措施要求,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出台《甘南州住房公积金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有效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跨省通办”服务事项,在已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等8项“跨省通办”服务事项的基础上,实现新增异地申请汇缴、补缴、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租房提取、提前退休提取5项“跨省通办”事项全程网办。在全州9个业务网点设立“跨省通办”业务专窗,不断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二是扎实推进窗口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定《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开展窗口服务岗位能力形象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实现“服务能力好、服务形象好、服务品质好、服务环境好”的“四好”服务目标。三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通过实地暗访、满意度电访等形式,对全州9个业务网点窗口服务质量、服务规范以及群众满意度进行测评,形成专题分析报告,合理运用调查结果,针对性整改提升,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举办窗口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法律顾问、银行专业人员讲解法律、个贷风险防控等方面的知识,进一步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提升业务技能水平。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对研究出台的各项政策制度,以职能讲堂、闭卷考试、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测试,督促干部职工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增强服务群众本领。
  (六)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积极落实省、州数字化改革目标任务,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契机,持续拓宽服务深度与广度,积极主动对接系统平台服务方,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服务体系,开通12329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完成12345热线知识库编辑上报工作。积极落实国务院“跨省通办”高频服务事项办理,完成公积金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辑31项,认领公积金公共服务事项28项,实现全程网办25项,网办率达89%。实现公积金归集业务手机公积金APP一键办理,服务单位经办人员窗口柜台业务办理“少跑腿”;离退休、终止劳动合同等销户提取“不跑腿”;住房公积金个贷还款“零跑腿”。依托全省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协同服务平台”,不断提升“跨省通办”和“异地转移”等公积金业务高效服务水平,各项业务离柜率达78%。以需求为导向,搭建贷后管理、法律援助、内部审计三大精细化管理模块程序,提升信息化辅助功能,为有效风险防范提供了技术支撑。为强化信息数据安全管控,落实信息数据异地灾备政策,中心在贵州都匀成功搭建信息数据异地备份平台,同时,积极与甘南政务云平台对接,完成搭建本地备份平台,实现信息数据双备份。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2年,甘南州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服务窗口获得甘南州妇联颁发的《甘南州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两名同志获得“甘南州优秀巾帼志愿者”称号;甘南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团工委获得“2021年度甘南州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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